泰安双软认证_软件企业认定_软件产品登记_企业减税政策
服务项目 |
双软认证,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企业减税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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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
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泰安双软认证_软件企业认定_软件产品登记_企业减税政策
联系人:郭老师 (同)
软件企业的认定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企业认定需要的资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申报表系统下载)须用电脑填写, 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软件企业认定审查表》下载。须用电脑填写, A4纸打印,一式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A4纸复印,一式一份;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或 上年度审计报告;
5、企业上年度完税凭证(年度纳税缴款清单或纳税申报表), A4纸复印,一式一份;
注:( 1)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提供税务部门出据的上年度完税凭证(完税凭证可到所在地的国、地税分局打印)或 提供全年的纳税申报表;
( 2)如果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若在地税完税的需提供地税部门出据的上年度完税凭证,若在国税完税的部分需提供具有全年累计数的纳税申报表;
( 3)如果申报的企业上年度无销售收入的,则按本年度相应月份或季度的财务数据填写申报表中的数据并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及完税凭证;
6、《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A4纸复印,一式一份;
注:( 1)如果企业申报的软件产品登记与软件企业认定是同批申报的,则无需提供此项;
( 2)如果企业具有有效的或深圳市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临时资质无效),则提供有效的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企业“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的手段与能力的说明”原件, A4纸打印,一式一份;
注:( 1)如果企业具有 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则提供有效的 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 2)“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的手段与能力的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产品情况介绍、企业的研发及技术力量情况、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采用什么技术及手段来产品的质量、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介绍;
( 3)本说明不需要写得太长, 1000- 1500字即可;
8、《技术人员情况表》(下载)须用电脑填写, A4纸打印,一式一份;
9、企业经营场地证明材料, A4纸复印,一式一份;
注:如果企业所在的办公场所为自己的物业则提供有效的房地产证书;如果企业所在的办公场所为租赁的则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
10、企业国税、地税登记证书复印件, A4纸复印,各一式一份;
11、从“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中以导出数据方式导出的《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电子文档 (.zip或 .rar为后缀 ),电子文档使用3.5”软盘、光盘或用U盘拷贝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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